近年來國際貿易不斷發展,為避免世界各地貿易商之間不同做法和不同法律解釋對國際貿易的阻礙,國際商會(“ICC”)在1936年首次推出國際貿易術語并定期更新,為國際貿易提供便利。
近日,在周四大講堂上,園報資深關務專家唐老師,針對最新修訂的2020版本《國際貿易術語解釋規則》作簡要分享,該規則共11種,按照運輸方式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適合任何運輸方式;第二類:適用于水上運輸(即海運、內河運輸)。
唐老師將理論與案例分析相結合,讓大家深入學習和了解不同貿易術語的定義和適用范圍,在貨物流動過程中,精準確認風險點和責任方;在申報環節,引導大家掌握貿易條款準確申報的轉換邏輯,理清運保費、雜費申報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差異與風險。
課堂氣氛活躍,大家積極參與答題,紛紛表示對不同貿易條款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與思考。
(園區報關關務咨詢事業部)